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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构架和运行机制,诚信南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企业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个人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部门间信用信息实现互联共享。扶持信用产品应用,建立用于供企业查询、评级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信用服务行业市场发展,提升政府公信力、企业信用度和社会诚信意识,优化社会诚信环境。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公开制度

  1.制定南通市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规定,规范信用征信、评级、披露的运行程序及操作规则。依法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信用产品的生产、使用等活动,明确界定信用信息的公开范围,把信用征信、信用公示、信用评估和信用咨询活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2.建立公共信息公开制度,整合监管信息,实现系统内和部门间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按规定向特许经营机构、社会公众、企业、行业协会等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

  (二)搭建信用基础信息平台,推动信息共享。

  1.以南通信用网为平台,分别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实行行政权取得的管理信息无偿采集、交换和使用的征信原则,整合分散在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资源,最终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2.2008年完善企业信用基础信息数据的建设,以工商登记基本信息为基础,各部门将2005~2007年对企业和个人监管产生的守信、警示、失信信息,各类许可、资质、资格等信息全部提供入库。2008年起建立逐月提供制度。2008年完成全市企业信用基础信息的政府部门共享,基本实现联动监管。

  (三)强化组织推进,培育信用服务业

  1.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支持征信机构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发、创新信用产品,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2.依法引导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企业向社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信息服务。逐步形成层次分明、功能明确、交换有序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为信用信息征集、查询、评级等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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