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断提高基地建设水平。重点围绕三个主导产业、十条龙型经济,与重点龙头企业对接,在中部松辽平原建设30个玉米、水稻、大豆、农区牧业产品基地;在东部长白山区建设30个中药材、山野菜和林特产品基地;在西部地区建设20个优质杂粮、油料、糖料、草食牧业和乳业基地;在城市郊区建设20个肉、蛋、奶和蔬菜基地。主要种植基地全部取得绿色、有机、无公害的认证,按照加工企业需要扩大专用原料的种植面积,提供符合农产品加工企业要求的标准化专用原料,变原料基地为企业的 “第一车间”。主要养殖基地尽快建立健全疫病防控体系,在种源附近捕杀散养的畜禽,在抓三户、建强乡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标准化规模饲养场,把农牧民变成饲养场工人,从源头上推进传统牧业向现代牧业的革命性转变。
(五)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一是加大生产技术和加工技术的创新。大力开发利用现代高新技术、生物技术,选育新品种,加速新品种选育速度,研制高效低污染新农药、新药械、新肥料,特别是要大力研究推广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种植养殖效益的综合配套技术体系与单项技术措施;要立足于拉长产业链条,采取增加投入等措施,加大加工技术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面向市场,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在产品开发上,要分析好转化产品的需求层次与深度,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加工技术群体。二是加快技术引进创新步伐。在大力引进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和人才方面,采取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策略,注意引进和吸收当今世界加工转化的先进工艺与设备,结合我国实际进行再创新。三是加强科研队伍建设。要通过大力调整科研机构,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把企业与科研单位、企业与科技人员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建立起国家、企业、个人三结合,三者利益共享的科研机制、奖励机制。
(六)广开融资渠道。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以及各商业银行要积极探索长期信贷合作的有效机制,把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摆上突出位置。要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在展洽会、招商会中,把农业产业化合资合作项目作为引资的重点,广泛推介,积极牵线搭桥。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发行股票,向社会募集发展资金。
(七)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围绕创新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农民和行业的组织化程度,大力支持专业合作社、专业联合社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着力推进管理体制、经营机制、运行方式创新,拓展服务领域,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鼓励支持龙头企业组建以产品为纽带的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调解纠纷、协调价格、调查行业损害等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行 “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和 “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经营模式,使龙头企业、生产基地、中介组织和农户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要以项目为载体,重点支持合作经济组织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政策性保险要重点向种养基地农户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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