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投保自愿。不断培养农户保险意识,深入开展农业保险宣传推广活动,使投保农民了解掌握农业保险险种、保费金额、保障程度和保险责任等内容,自愿投保。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以行政强制手段要求农户参保。
三、总体要求
努力做到“三个基本涵盖”,切实把握“三个最低标准”,注重坚持“三个互相结合”,严格执行“三个基本统一”。
“三个基本涵盖”:农业保险险种要基本涵盖我省种植养殖业主要品种;保险责任基本涵盖我省发生较为频繁和易造成较大损失的灾害风险;参保对象基本涵盖从事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的各类主体。
“三个最低标准”:在整体推进面上,努力使主要种植品种的承保面达到80%以上,能繁母猪和奶牛承保面达100%,其他主要养殖品种承保面达20%;在保费补贴上,各级财政的保费补贴原则上对能繁母猪不低于80%,对水稻、小麦、棉花、玉米、油菜等主要种植业品种不低于70%;在保障程度上,继续推行低保费、低保额、有限责任的初始成本保险,保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农业项目的直接物化成本。
“三个互相结合”: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与提高组织推动能力相结合;坚持推进农业保险与建立农村保险保障体系相结合。
“三个基本统一”:统一规范全省保险条款和基准费率,不断扩大试点险种,各市可根据实际选择不同的保障水平;统一规范全省农业保险资金管理方式,逐步完善农业保险财务制度;统一规范全省农业保险理赔标准,切实提高定损、理赔工作的时效性。
四、主要内容
全省农业保险试点继续以省辖市为单位开展。各市应根据本地实际,明确试点范围,选择保险公司,确定试点险种和保障水平,加强专业账户管理,逐步充实巨灾风险基金等。省有关部门对各市农业保险试点给予政策和业务指导,省财政对各市农业保险试点给予一定保费补贴,逐步建立全省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
(一)试点险种
2008年农业保险试点品种有:主要种植业参保品种,包括水稻、小麦、棉花、玉米和油菜;主要养殖业参保品种,包括能繁母猪、奶牛;其他种植、养殖参保品种,包括有一定规模的经济作物、养殖项目、设施农业及其他高效特色农业项目;农机具保险试点(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和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和渔船、渔民保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