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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3)工作人员素质好、能力强、反应快、作风正,具有开拓创新精神。(7分)

  (4)本系统、本单位专线电话工作网络健全、通畅。(6分)

  3制度完善(20分)

  (1)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市长公开电话网络电话工作制度》和目标考核细则。(7分)

  (2)建立值班、受话、办理、反馈、例会制度。(6分)

  (3)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规范管理。(7分)

  4成效显著(40分)

  (1)对市长公开电话交办的事项,不推不拖,办得快、办得好,年终办复率达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20分)

  (2)及时、主动向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反馈信息,做到上下沟通。(4分)

  (3)对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交办事项按规定时限认真办理,办复率达到100%。(8分)

  (4)按规定每半年向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8分)

  (二)网络单位个人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实行百分考核制度

  1政治思想好。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10分)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钻研业务,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10分)

  3受话形象好。用语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耐心解答,认真办理,及时反馈,来话人满意。(20分)

  4为群众多办实事。对群众反映的重大疑难问题能经常深入调查处理,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15分)

  5及时上报重大或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15分)

  6工作业绩突出。对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交办事项和群众来话办理迅速、效率高,办复率分别达100%和95%以上,满意率分别达90%和85%以上。(30分)

  (三)其它加减分项目

  1上报材料被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采用,每篇加3分。

  2基层单位或群众来话表扬每次加2分,来信或电子邮件表扬每次加3分,受到市长公开电话或新闻单位表扬每次加5分。

  3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而拖延不动,群众来电提出批评,每次扣5-10分。

  4因工作失职受到上级领导、部门或新闻单位批评,每次扣5-10分。

  5对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交办事项,既不按时回复又不说明原因,每件次扣5分;回复结果不真实的扣10分;未按规定每月向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的每次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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