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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八)省信息直报点全年信息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15条(篇)以下,其他县(市)区被采用5条(篇)以下,当年不能评为优胜单位。

  四、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信息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熟悉信息工作,钻研政务信息理论及有关业务知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理论水平。

  (三)从事信息工作一年以上的现职信息工作人员。

  (四)先进个人从考核达标以上单位推荐人员中产生。

值班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一、考核方式与内容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考核是指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值班室政令畅通、处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政务接待(信访)、文电交办等情况的考核。

  二、计分标准

  实行百分基数,酌情增减分制。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一)政令畅通。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确保值班电话、政务内网畅通,政务内网通知及时回执;认真完成上级交办事项,上报材料及时准确。(20分)

  (二)突发事件处理。协助领导处置突发事件迅速、果断,不迟报、漏报、瞒报、误报,接到紧急重要情况发生报告后,5分钟内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15分)

  (三)政务接待(信访)。仪表整洁,文明礼貌,有问必答,热情服务。(10分)

  (四)文电办理。认真登记,平件急办,急件即办,注意保密。(10分)

  (五)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认真执行上级的各项规定。(10分)

  (六)人员配备。值班人员须是国家公务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按编制配备到位。(10分)

  (七)硬件建设。须配备值班电话1-2部、传真机、微机、复印机、手机和电视机,并保持完好。值班环境良好,卫生整洁。(10分)

  (八)调研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年内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1篇以上。(5分)

  (九)应急工作。制订并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应急信息。(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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