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下旬)。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由领导亲自带队的督查组对前期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复查。市政府也将组成验收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前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工作不力、专项行动走过场、工作不落实,致使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举国关注,举世瞩目。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从历届奥运会的规律来看,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奥运会的成功;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国家形象。”做好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扎实抓好各项消防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通化市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对在奥运会期间发生的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投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1月31日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公共消防设施和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器材装备建设配备缺少、超期服役和未达到国家最低配备标准的,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尽快予以解决。要使城市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供水、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站和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等工作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同计划、同安排和同发展。
(四)广泛宣传、加强督导。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针对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增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对发现的重大消防问题要公开曝光或跟踪报道,实施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