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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3.加大对公共场所的管理力度,禁烟场所必须达到控烟标准,在医院、学校和集贸市场开展行业达标竞赛评比活动(见附件3)。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教育局负责,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配合。
  4.建立病媒生物控制工作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实行病媒生物监测报表制度,并将监测数据及时、准确报到市爱卫办。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
  5.继续加大对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力度,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00套,业户要清理粉刷已污染的墙体。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6.集中整治建筑工地和歌厅、酒吧噪声扰民现象。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公安局负责。
  (四)大力营造创卫氛围,提高文明素质。
  1.主街路设立大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牌10块,公共场所要有卫生标语和禁烟标志,每个社区必须设有2块1.5米×2.4米宣传板。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卫生局,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负责。
  2.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周末卫生日和全民卫生日,引导市民共同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提高市民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使广大市民珍爱山城,合力创建新通化。此项工作由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直机关党工委,通化日报社,市教育局、广电局,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和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3.新闻单位要密切关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动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对不文明、不卫生行为的曝光力度和频次,年末通化日报社要撰写一篇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综合报道,市电视台、电台要编辑一部反映创卫工作的专题汇报片。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通化日报社、市广电局负责。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重新调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制定《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目标分解表》,按年度细化分解创卫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切实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层层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问题。从为民、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搞好规划,加大投入,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下大气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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