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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


  五、坚持公开操作,广泛接受监督

  在农村泥草房改造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个环节都要规范有序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于改造类别和补助标准的确定,必须严格履行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政府审核的程序,坚持标准和条件,坚决防止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泥草房改造补助主要根据农户建房进度实施,其中省、市、区下拨的补助资金务必以货币形式发放,在新建房屋落成或基本落成并经过逐户核实后,通过银行卡(折)的方式直接汇入农民账户。县(市)按1:1配套的补助资金,可以采取货币或物资形式补助到户,尽量减少中间环节。

  继续实行市级领导联系帮扶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联系县(市)区的工作分工,增加农村泥草房改造内容,由每位市级领导分别联系指导一个县(市)区,并选择帮扶1~2户困难户完成泥草房改造。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党政群机关、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单位、部队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对口帮扶,特别是对困难户实施定点帮扶,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居住问题。注意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要把泥草房改造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结合实际抓好组织落实。要发挥农村闲置劳动力资源优势,加大群众自身劳动投入,组织开展劳动互助和义务帮工,降低建设成本。

  六、精心组织落实

  各县(市)区要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并由“一把手”负总责,确保全面完成任务。要把农村泥草房改造列入年度政绩考核内容,对完成任务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各级发改部门负责农村泥草房改造的综合指导协调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困难户改造的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泥草房改造的规划、选址、质量监督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负责泥草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的衔接;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和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农村泥草房改造的集中宣传;各级林业、税收、监察等部门及农村金融机构也要各司其职,为农村泥草房改造创造良好条件。建立完善调度机制,从5月份开始,每月10日前对各县(市)区泥草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年底进行全面总结验收。

  附件:吉林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推进领导小组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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