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扶持政策的指导意见。在实施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中,对涉及的行政性收费原则上全部予以减免,经营性收费予以减半征收。地税部门对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有住宅的,按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对农村居民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的房屋不征收耕地占用税。林业部门在执行木材生产计划和分配采伐指标时,重点考虑泥草房改造需要,优先分配,优先设计,优先采伐。
三、做好申报和审核登记工作
各县(市)区在确保完成今年泥草房改造总体目标任务前提下,要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的原则,打破乡镇、村屯限制,采取农户自主申报、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确定改造计划。凡是符合政策要求、具备改造条件且有改造愿望的农村泥草房户,均可自愿向当地村民委员会提出改造申请(填报相关申请表),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报乡(镇)政府审核确认。申请改造的困难户必须是经民政部门认定并持有相应证书的救济对象,包括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特殊优抚对象。对泥草房改造信息实行规范化管理,逐户建立档案,将住房情况(附照片)、家庭经济状况、所属类别、补助标准等情况登记、建档、造册,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微机,实行数据库管理。
四、加强对农村泥草房改造的规划指导
要把农村泥草房改造纳入村镇建设规划,结合村屯撤并,科学有序地推进实施。城建部门要按照环保、节能、节约、安全、实用的原则,结合我市自然条件和居民传统居住习惯,设计出不同形式、不同格局的样板图纸,供农民自愿选择使用。严把农民建房选址关,防止农民在有地下通讯线路、管道、高压电线走廊、地震断裂带及滑坡、泥石流易发地段建房,引导农民建设抗震农居,确保农民住房建设安全。
农村泥草房改造新建住房要符合村镇规划,一般为砖瓦结构,鼓励就地取材,积极推广新型节能保温建筑材料。户型提倡采取经济适用、功能齐全的样式,户均建筑面积一般在60平方米左右。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户,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40平方米,个别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和2人以下的家庭,应通过连建的方式适当控制建筑面积。对享受政策后仍无能力改造的,可与其他农户自愿调剂砖瓦住房,允许把应享受的优惠政策转让给对方,免收交易中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