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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六)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各市人民政府要制订促进产业转移园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具体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和考核激励办法。要及时收集产业转移园岗位信息,组织开展订单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各地要参照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的做法,加强与企业合作,承接企业部分生产加工环节,开辟生产车间或村居作坊,建立一批农村劳动力灵活就业基地,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六、加强对口劳务帮扶

  (一)健全珠三角对口劳务帮扶制度。在省政府已经明确的珠三角各市对口帮扶山区市的基础上,增加广州对茂名、深圳对湛江、珠海对潮州、东莞对云浮、中山对阳江的对口劳务帮扶对子。珠三角各级政府要将接纳东西两翼和粤北地区农村劳动力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每年的接收任务,安排资金帮助对口帮扶地区建立培训输出基地,采取优惠扶持政策鼓励本地企业建立接收安置基地。东西两翼和粤北地区各级政府要落实对口输出责任。

  (二)珠三角各市要制订鼓励企业招收本省农村劳动力的优惠扶持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参照现行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政策和办理程序,对本地企业招用本省农村劳动力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一次性给予社保补贴;对招用人员属本省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40周岁以上农村劳动力或被征地农民的,同时一次性给予企业岗位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订。

  七、明确部门职责和经费保障

  (一)职责分工。

  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全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具体工作由省农民工办牵头负责。各级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要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各有关工作顺利开展。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研究制订农村劳动力转移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各项劳动力转移政策,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年度培训转移就业目标任务,统筹调剂各类职业培训教育资源,确保完成培训任务;牵头制订完善转移产业岗位申报的具体办法;会同统计部门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组织发动生源,分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培训后就业相关服务;推进跨地区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建立健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就业训练机构,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和服务体系;牵头开展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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