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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5·12”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紧急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 5·12”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紧急通知
(成府发〔2008〕40号 2008年5月25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8级特大地震,此次地震事发突然,强度大,波及范围广,人员伤亡多,财产损失重,救灾难度大,是我国建国以来最严重的地震灾害,我市都江堰、彭州等地受灾严重。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紧紧团结在市委、市政府周围,奋力抗震救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尽快帮助灾区人民重建美好家园,现就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坚持以人为本的重建方针,将灾后重建与推进试验区建设结合起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灾后重建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确保试验区建设顺利推进,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以人为本;
  2.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3.突出重点,远近结合;
  4.创新思路,分类指导;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6.明确责任,分级落实。
  二、分类编制
  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3个地震重灾区要全面编制灾后重建各项规划;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邛崃市、金堂县、双流县、郫县、大邑县等受灾较轻的地区要修订完善原有的相关规划;其余区(市)县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修编本地区相关规划。
  三、协调机构
  为确保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平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付毅,市发改委主任彭琳任副组长,市规划局、市经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机关事务局、市信息办、市房管局、市防震减灾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邮政局、市残联、市能源办、市物流办等部门和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规划纲要、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编制的协调、组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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