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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培训制度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培训制度的意见
(成府发〔2008〕42号 2008年5月26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整合全市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资源,提高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符合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管理运行的新机制,创新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体制,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和促进城乡劳动者稳定就业和素质就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筹规划城乡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
  建立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牵头统筹规划,劳动、教育、农委、科技、财政、人事以及建设等行业管理部门按职能分工,落实各自工作职责的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管理新体制。
  (一)劳动保障部门根据试验区建设十年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目标和统筹城乡充分就业工作任务,统筹安排“五三五规划”,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制度,全面覆盖城乡“五大类人员”:一是城乡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技术教育;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三是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四是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五是农业劳动者实用技术培训。统筹规划“三个层次”的工作:一是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三是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制定实施“五个计划”:一是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二是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导航计划;三是能力促创业计划;四是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五是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和岗位对接行动计划。
  (二)教育部门牵头,劳动保障部门协助,重点做好新成长劳动力和初中、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的学生(以下简称“两后生”)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三)劳动保障部门重点做好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
  (四)农业、科技、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团体做好农业劳动者和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五)人事、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根据城乡统筹工作中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需求,促进发展公共职业教育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调整编制充实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教师力量。
  (六)财政部门要根据城乡统筹工作中职业技术教育院校、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发展需求,筹措资金,加大财政的建设投入。重点支持开展农村劳动力免费技能培训和落实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的补贴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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