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8〕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淄博市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市地形条件复杂,起伏较大,表层风化严重,在降水、震动等自然因素和日益加剧的人为活动影响下,易发生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另外,我市矿产资源开采历史悠久,采空区分布广泛,采空塌陷时有发生。据调查,目前全市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共17处,其中崩塌7处、滑坡4处、泥石流1处、采空塌陷5处。
二、重点防范期的划定
我市降水主要集中于每年的6-10月份,这期间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因此将2008年的6月至10月即汛期定为重点防范期,其它时间为一般防范期。
三、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影响范围、威胁对象及防治措施
(一)淄川区黑旺镇黑旺村周边采空塌陷区
位于黑旺村南部及淄河滩,该地区由于开采铁矿石,在地下形成了大面积的叠加采空区,采空高度大,距地表浅,采空区上部岩层稳定性差,汛期受降雨的影响有大面积塌陷的危险。虽然采空塌陷危险区内的居民已搬迁,原有住房已拆除完毕,但地面塌陷的危险依然存在,仍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防治措施:
1.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取缔私开矿井,坚决杜绝私开矿井反复回潮,避免形成新的采空区;
2.根据划定的塌陷危险区范围,对进入塌陷危险区的道路进行封堵,在塌陷危险区周围设置警示牌,禁止车辆、人员进入危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