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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意见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意见的通知
(哈政办发〔2008〕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农委和市房产住宅局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的意见》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的意见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我市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市场规则和秩序基本建立,就业服务体系已初具规模。但是随着进城务工人员逐年增多、用工主体多元化和用工形式的多样化,一些地区和单位在用工管理上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非法用工、非法从事职业介绍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存在。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职业介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求职引导工作。各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及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外出前法律知识、基本权益保护、城市生活常识和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宣传、咨询与培训工作,使其了解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和规定,增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劳动力输入地政府要积极引导进城务工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求职,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进行宣传,采取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进城务工人员集散场所设立务工引导工作站、咨询台,免费发放春风卡、宣传单等方式为务工者提供服务。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农民工引导员的作用,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可在本辖区内农民工及流动打工人员集中地附近设立不影响交通和公共秩序、竞岗有序的零工市场,利用农民工引导员逐步将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内农民工及流动人员引导到市场中来。

  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组建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援助服务中心,建立全市统一的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平台,公布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及经审批合格的群团及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名称及办公地址,引导求职者到正规职介机构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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