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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长政办发〔2008〕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7〕73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
  我市天气气候复杂多变,各种气象灾害频发。暴雨、台风、高温干旱、低温冻害、雷电、大风、冰雹、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以及因气象因素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生物病虫害等次生衍生灾害时有发生,造成很大损失。同时,气象灾害的频发,对全市农业、交通、电力以及城市建设的安全运行和保障带来严重威胁。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构建和谐长沙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全市综合气象监测网,在全市江河流域、城市城区、农村乡镇、水库库区和林区加密自动气象站网;以长沙国家气候观象台为中心,加快雷电、GPS水汽能量、风廓线、酸雨、大气成分、土壤湿度和交通气象等专业观测网的建设。同时配备移动应急气象观测系统,形成地面、高空、空间相结合的气象灾害监测系统,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系统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系统,即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短时天气预警预报系统、中短期气象要素精细化预报业务系统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系统。认真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强暴雨、台风、干旱、冰冻等气象灾害预警预报预测以及因气象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次生衍生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建立健全农业气象数据库和预测预报系统,搜集整理农业气象资料,及时、准确地对农业生产气象灾害进行预测预报,为管理及生产部门提供公众和专项服务的情报产品。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要抓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拓展气象灾害信息发布系统功能,增加信息发布内容和发布频次,建设针对不同群体的发布和接收子系统。完善和扩充气象手机短信、96121电话自动呼叫预警发布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媒体,随时发布台风、暴雨(雪)等重大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号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在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或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设施接收和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加强农业气象预报和灾害信息发布,在乡村公告栏、黑板报等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气象信息发布,重点加强灾害性天气和关键农事活动季节的天气预报,指导农民科学防灾和及时开展农业生产。要加强对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行业和领域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气象信息进村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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