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百村脱贫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五)加大投入力度

  按照扶贫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市财政为百村脱贫工程建设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各县区财政也要参照国务院、自治区扶贫项目管理办法有关项目管理经费的规定,依据本县区百村脱贫工程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

  附件:1.南宁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百村脱贫建设工程投资统计表

  2.南宁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百村脱贫建设工程基础设施计划安排表(市财政补助部分)

  附件1:
  南宁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百村脱贫建设工程投资统计表

  资金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 单位数量总投资上级   补助市补助县区配套群众自筹
 合计  7725.882547.930001179.87998.11
1村屯道路小计3635942.8818402276.11052.12774.66
公里695.1
07年跨年度第一批691379.5871 311.2197.3
公里174.6
08年大石山区大会战103969969   
公里194.7
08年“百村”安排1913594.38 2276.1740.92577.36
公里325.8
2独立桥8     
延米201
3人饮小计2071371522.9496.9127.75223.45
07年跨年度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