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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请各单位、各学校于11月10日前,将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情况通过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处标明单位和学校名称)报市教委学校后勤处(区县教委负责汇总本地区中小学校开展活动情况)。对各单位、各学校宣传周期间的典型做法和事例,市教委将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宣传。
  联 系 人:高伟
  联系电话:66074953
  电子邮箱:jyaq@bjedu.gov.cn

  附件:第十六届“119”消防宣传周宣传口号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第十六届“119”消防宣传周宣传口号

  一、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二、人人关心消防事,家家户户保平安;
  三、学一点消防知识,添一份平安幸福;
  四、一心一意爱消防,久而久之家平安;
  五、勿忘火警“119”,患难时刻真朋友;
  六、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
  七、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八、让家庭远离火灾;
  九、从小学消防,共创平安家;
  十、消防设施别乱动,扑救火灾有大用;
  十一、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
  十二、增强防火意识,掌握逃生常识;
  十三、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
  十四、严禁圈占消防设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十五、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十六、火灾起心莫急,湿手巾捂口鼻;
  十七、小烟头莫小看,随便扔留火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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