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冬季安全工作和做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京教勤〔2006〕24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北京教育学院、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市教委直属单位:
为落实《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安字〔2006〕8号)、11月8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领导工作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如下做好教育系统冬季安全工作的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
岁末年初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随着气温下降,气候干燥,生产、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各单位、各学校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强化安全发展观念,从保护广大师生根本利益出发,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单位、各学校要按照岗位职责,逐级抓好责任落实,树立“责任制不落实是第一隐患”的观念,依法将安全责任落实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要明确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在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细化“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扎扎实实做好教育系统冬季安全工作。
二、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做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暨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
防火工作是学校冬季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按照市安委会和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北京市2006至2007年度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暨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自11月中旬起至2007年3月底,各单位、各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本学校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普查。重点检查以下4个方面:
(一)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二)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三)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