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通〔2008〕2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视察贵州时的重要指示和省委常委扩大会、省政府常务会及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市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 忠(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帅 文(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陈国玺(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 毅(市政府副秘书长)
单建星(市发改委主任)
陈新宇(市监察局局长)
谢红生(市民政局局长)
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
沈可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任筑江(市建设局局长)
钟太甬(市交通局局长)
孔祥忠(市水利局局长)
向 阳(市农业局局长)
王守超(市林业绿化局局长)
方鉴常(市审计局局长)
曹玉珍(市统计局局长)
王春雷(市文化局局长)
杜 清(市规划局局长)
卢永康(市广电局局长)
马国中(市农办主任)
张荣华(市国税局局长)
杨 军(市地税局局长)
陈光勇(市残联理事长)
谭效东(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索美英(省农村信用联社贵阳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国玺兼任办公室主任,曹毅、谢红生、马国中、胡海燕、任筑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规划设计建设、资金协调管理工作组,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朝军任综合组组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晓萍任资金协调管理组组长,市建设局常务副局长涂必忠任规划设计建设组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民政、农办、财政、建设、国土等部门抽调,集中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