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林业绿化局贵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 坚持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林改工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要认真学习《宪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合同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省的《意见》及市的《意见》和本实施方案执行, 准确把握政策,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林改工作不走样。

  (六)严格技术操作规程,保障确权发证质量。充分认识林权证的法律地位,保证林权证所填写的面积和所绘制的宗地图面积相吻合,确保林权证的质量。生态公益林在区划界定的基础上,明确经营主体,签订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权属为集体的公益林发放林权证时在注记栏内注明为重点公益林。各区(县、市)应确定一名业务技术总负责人,保证业务技术操作工作的统一和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林地确认、勾绘四至界线图、填写林地宗地各种表格,微机录入正确。勘界时必须要有林权相关权利人、勾图技术员、填表员、其它勘查人员在场,并在《林权登记申请表(内表)》上签名或盖章。各级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技术工作的督导检查,正确处理进度和质量的关系,坚持质量第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总结完善,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七)加大林权争议的处理力度。各区(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林权争议的处理,成立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负责处理本辖区发生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在处理过程中坚持逐级负责、分级调处;主动协商、民间调解为主的原则。

  (八)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制定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建立奖惩机制、责任追究和过错追究制度。对林权制度改革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负责、不认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