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林业绿化局贵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2008年2月,开展林地、林木确权外业工作。

  2.2008年3月,各区(县、市)公布木竹采伐审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市林改办召开各区(县、市)林改情况汇报会。

  3.2008年4月上旬,各区(县、市)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4.2008年5月,召开全市林改情况工作汇报会。

  5.2008年6月,召开全市林改情况工作经验交流会。

  6.2008年8月底,各区(县、市)完成勘界确权外业工作。

  7.2008年9月上旬,勘界确权内业资料整理。

  8.2008年10月上旬,市林改办召开各区(县、市)林改情况汇报会。

  9.2008年11月底前,完成商品林明晰山林权属、签订承包合同、核发林权证书工作及落实公益林管护责任、核发林权证书工作。

  (三) 总结阶级(2008年12月)

  1.2008年12月上旬,各区(县、市)向市、省林改办提交林改主体改革工作总结材料。

  2.2008年12月中旬,市、县两级组织检查验收组对林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向市林改领导小组写出总结报告。

  第二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2009年1-2月,完成林改配套改革政策的调研。

  2.2009年3-6月,提出林改各项配套政策的建议意见。

  3.2009年7-10月,出台配套改革政策措施。

  4.2009年10-12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结。

  三、检查验收

  (一)组织领导,措施保障情况。各区(县、市)、乡(镇)是否及时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按要求落实工作经费;主要或分管领导能经常深入基层开展相关调研,发现和解决林改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工作方案、阶段工作计划、经验材料及阶段工作总结齐全详实;村组召开了党员、干部会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制定林改工作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了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林改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政策和技术培训,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宣传工作深入广泛,实现了动员广大林农积极参与和支持林改的目标。

  (二)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林改工作实施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能够稳妥处理自留山、责任山和已流转的山林权属;林改程序和操作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集体山林流转收入的70%以上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和使用公开,且接受了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