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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林业绿化局贵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是林改过程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完整、准确、系统的林改档案,是林改工作的客观反映和重要的历史见证,是巩固改革成果、维护林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林地承包关系的重要保证。各区(县、市)要制定林改档案管理制度,落实档案工作领导负责制和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制,监督和指导乡(镇)、村做好林改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方面工作。

  林改档案管理要与林改工作同步进行,确保林改全过程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各级档案和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改档案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完整、规范的林改档案原件由国家档案馆保存。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分二步进行:第一步:各区(县、市)完成林改主体工作(2007年7月到2008年12月);第二步:完善并出台全市林改工作配套政策,总结经验,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2009年1月-2009年12月)

  第一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7年7月-2008年2月)。

  1.2007年7月-11月,各区(县、市)、乡(镇)成立林改领导小组及林改办,市林改办组织开展林改业务培训,制定林改工作实施方案。

  2.2007年12月上旬,各区(县、市)、乡(镇)林改办组织开展林改业务培训,制订林改工作计划。

  3.2007年12月中旬,各区(县、市)依法制定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和重大森林案件应急处理办法,建立林农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各项制度。

  4.2007年12月下旬,各区(县、市)组织开展调查摸底。

  5.2008年1月上旬,市,各区(县、市)逐级召开林改工作会议,各区(县、市)将党委、政府致全区(县、市)林农朋友的公开信印发给农户;组织工作组深入村、户,宣传林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6.2008年1月中旬,各区(县、市)完成县级林改实施方案的制定、印发,并报市林改办备案;做好林权登记现场审核、设备设施资料准备工作。各区(县、市)组织工作组进驻各乡(镇)。

  7.2008年1月下旬,市,各区(县、市)清理整顿涉林税费项目,并向社会公布保留的各类涉林税费项目、标准和收取办法。乡(镇)、村组完成林改方案的制订和报批。

  (二) 实施阶段(2008年2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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