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项检查阶段(6月下旬~8月下旬)。组织市监察局、物价局、法制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部门人员分组对各单位开展专题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特别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衔接和后续监督工作的检查,防止借机不作为或者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
为了充分调动参加活动部门(单位)的积极性,激发全社会的参与热情,8月份将组织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提升行政效能”为主题的“效能建设杯”有奖新闻竞赛活动,选择20个部门的“一把手”走进南通电视台直播室,介绍本部门开展专题活动的做法、体会以及提升行政效能的努力方向(每天一个部门、时间10分钟),并对这些单位开展活动的专题片组织评选。
(四)整改提高阶段(9月~10月)。各部门要针对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改,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许可(服务)行为,要借助展板、网站、告知单及《南通日报》等新闻媒体将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考核总结阶段(11月~12月)。各部门对专题活动进行小结,于12月上旬将总结报告报市专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题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开展专题活动的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考评结果列入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及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之中。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参加活动的各部门要高度民主重视,把专题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同抓,具体处室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性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造势。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对专题活动的目的意义、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优化发展环境,提升行政许可(服务)效能”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将内部督促检查贯穿于专题活动的全过程,畅通投诉渠道,严格责任追究。要把开展专题活动与机关作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突出“优化发展环境”主题,做到依法行政、高效行政,为南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附件: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行政许可(服务)效能”专题活动参加部门(单位)名单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治安、交警、消防支队)、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环保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房产管理局、市体育局、市粮食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港务管理局、市人防办公室、市地震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农机局、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盐务局、市档案局、市对外经济合作局、市物价局、市外事办公室、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市旅游局、市物资总会、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气象局、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南通海关、南通边防检查站、南通海事局、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通烟草专卖局、南通邮政局、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南通银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