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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8年江苏省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项目计划与补助资金的通知


  附件2:
  项目编号:

江苏省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合同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负 责 人:             职称
  联 系 人:             电话
  E m a i l: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执行期限:


江苏省农机局制

  二○○八年五月

  一、主要实施内容

  二、实施地点、规模

  三、计划进度、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

  四、经费预算

  五、具体实施单位、主要参加人员与任务分工

  六、保障措施

  七、共同条款
  1.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应与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内容相一致。
  2.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合同。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自觉接受甲、丙方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如需修改合同内容或条款,必须先提出修改内容及理由,经丙方审核、甲方批复后执行。
  4.乙方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甲方批准的项目合同中的经费预算、财政报账管理规定,进行项目报账和会计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和合理开支。
  5.在实施过程中,若由于不可抗拒和非实施单位本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需由乙方向甲、丙方提出解决办法,经甲、丙方协商后提出处理意见。乙方中途无故不履行合同,必须退还所拨经费,并承担经济责任。
  6.项目结束后于拟验收日一个月前,乙方必须通过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15日内组织进行验收。
  7.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可协调解决。
  8.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6份,分存甲(3份)、乙(2份)、丙(1份)三方,自甲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签约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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