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我省渔业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苏海管〔2008〕32号)
各市渔业主管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08]62号)要求,现就我省渔业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渔业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渔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渔业系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 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行动采取渔业生产企业自查与渔业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各渔业生产企业要按照我局《关于开展渔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海管[2008]15号)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好自查。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渔业安全生产实际,在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确定督查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我局将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 督查重点和内容
(一)渔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贯彻执行情况;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投入情况。
(二)沿海用滩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执行情况;安全员的配备情况;滩涂养殖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情况;养殖生产交通工具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业主为出海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况;用滩企业在用滩范围内设置路标、警示标志的情况;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三)渔船持有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情况;渔船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备配备情况;进出渔港签证情况;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蟹笼、渔运、养殖住宿船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船员配备和适任情况;渔船遵守船舶航行作业各项安全规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