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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改委等十八部门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驾驶许可分中心行政审批办公室由如下人员组成:
  主 任:王绍林
  工作人员:隋 军、宋 斌、吴丽君、宁田宝、楚玉海、张凤燚、董 健、唐 岐、韩吉祥、刘永君、倪增昌、迟明国、常万盛、戚 麟、曹元军、蔡永华、王士智、徐云福、杨万春、赵海涛、许 军、谢立祥、刘昭云、谢 民、孙新民、金 岩、丁玉波、阎 伟、肖 义、刘贡清、刘成哲、朱洪泰、张恒义、曲培强、李 钢
  (五)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许可分中心行政审批办公室由如下人员组成:
  主 任:何 晓
  工作人员:林亚卿、官大惟、梁晓靖、许一新、王晓渤、刘英敏、秦 威、李 毅、田 林、李秀焕、韩 静、赵冬喆、桂晓东、梁 勇、石 鑫、董 岩、张 欣、范自忠、汪 颖、都基群、林 敏、孙 宁、苗新国、苗治晖、赵 玮
  (六)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养犬许可分中心行政审批办公室由如下人员组成:
  主 任:邓天义
  其他工作人员由市公安局负责调配。
  各行政审批办公室在相应的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或分中心集中办公,人员原职级待遇不变。
  三、行政审批用章
  启用“大连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并按公章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及驾驶许可、特定机动车通行及占道许可、出入境及边防许可(不含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用章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大连市民政局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发 [2007] 102号)和《关于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大编办发 [2007] 21号),结合市民政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政审批事项
  市民政局承担的“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修改审批” 集中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本方案印发后发生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变化,以市政府文件为准。
  二、行政审批办公室组成人员
  市民政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由如下人员组成:
  主 任:张君玲
  副主任:任尚麟
  工作人员:王门祥、刘占龙
  行政审批办公室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人员原职级待遇不变。
  三、行政审批用章
  市民政局承担的“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修改审批”用章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发 [2007] 102号)和《关于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大编办发 [2007] 21号),结合市国土房屋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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