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完善《大连市渤海环境保护规划》,依法积极推进各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力争到2010年建立起长效协调工作机制,强化渤海、黄海环境保护,形成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工业废水全面稳定达标;城市垃圾集中处理率达98%,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农业面源综合控制率达60%;严格控制围海、填海造地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增加湿地、林地面积;地面水水质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功能区标准;大连海域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到2020年,形成海洋经济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人与海洋与自然相和谐的发展模式,健全从陆地、河流到海洋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陆源污染和海洋环境、风险灾害等得到全面监控和有效防治,使大连海域成为经济与生态和谐共存的结合体,真正走上和谐、科学、可持续发展之路。
1、保护耕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坚决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遵循节约用地、集约用地、服务发展的土地资源管理原则,修订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完善土地使用的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土地复垦和整理,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年度利用计划,依法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2、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积极培育水务市场,形成政府调控、市场调节和公众参与的节水运行机制。加强对耗水大的领域的供水调控,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创建国家级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城市。加快推进地下水库建设,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加强水源地涵养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涵养保护水源。加强水土保持和植树造林。
3、依法用海,保护海洋资源
提高依法用海的国土意识,加强对海域、岸线、滩涂等资源的保护,加大海域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海域使用效率,完善海洋功能监测预警系统。建立符合海洋功能区划要求的海洋开发利用秩序,合理、集约开发深水岸线,切实保护滩涂湿地、盐田、岛屿等不可再生资源,非临港产业原则上不得占用岸线资源和圈占海域。统筹协调好港口建设与工业、旅游、居住、水产、盐业等方面用海关系,提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4、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重点做好建材、热电、石化等行业的节能、节水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工作,支持余热余压利用、系统节能、燃煤锅炉改造、节约与替代石油、海水源热泵区域供冷供热等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大力推广海水源热泵、LED亮化与显示产品、高低压变频器、节能炉排等节能产品(技术),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和示范项目。完成燃煤电厂脱硫工程,推动大中型集中供热锅炉脱硫。推进园区循环经济建设,积极打造废弃物资循环利用产业链,初步建立废弃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规划建设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促进垃圾等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到2010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0吨标煤,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到1.20吨标煤;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到10.12万吨,削减15%;化学需氧量(COD)减少到5.05万吨,削减15.9%;烟粉尘排放量减少到7.11万吨,削减10%;中水回用率达到3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连市贯彻落实《东北地区振兴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对贯彻落实《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研究决策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贯彻落实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