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经过进相实验具有进相能力的发电机,发电功率因数可调范围定为额定值至核定进相运行值。未做进相实验的发电机,发电功率因数可调范围定为额定值至滞相0.98。在发电功率因数可调范围内,视为发电机的无功调节能力,作为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发电厂电压曲线全天按96个点进行考核,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腰荷、低谷三个时段。
高峰 07:00~11:30 18:00~22:00
腰荷 05:00~07:00 11:30~18:00 22:00~24:00
低谷 00:00~05:00
时段分界点中07:00、11:30、18:00、22:00四个交界点计入高峰时段,00:00、05:00两个交界点计入低谷时段。
第二十六条 各厂考核点母线电压值在相应电压曲线上下限范围内计为合格点,母线电压超出允许范围但功率因数调整合格的点记为准合格点(即按99%的合格率统计),母线电压不合格同时功率因数调整也不合格的点记为不合格点。
第二十七条 考核机组应按省调下达的电压控制曲线执行,每15分钟为一个考核点,省调自动化系统每15分钟采集三个发电厂母线电压和发电机的有功、无功功率(每5分钟一个采样点),自动计算出三个采样点的平均电压和机组的平均发电功率因数,以判定该考核点电压是否合格。电压合格率计算方法如下:
电压合格率={[96-不合格点-准合格点×(1-0.99)]/96}×100%
第二十八条 各厂电压曲线合格率以99.5%为基准。合格率达到或超过99.5%不扣减发电量,合格率低于99.5%,每降低0.1个百分点,按当月发电量的0.1%扣减,最大扣减电量不超过当月发电量的1%。
电厂发电机组非故障全停时,全停期间的无功电压不进行考核。
六、AVC功能运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各发电企业应加强机组AVC(自动电压控制)功能的监视和维护,使AVC性能满足电网运行的需要。
第三十条 在发电机组AVC同主站AVC闭环运行期间,省调通过EMS系统按月自动统计各发电机组AVC投运率,AVC投运率计算公式如下:
AVC投运率=AVC投运时间/机组运行时间×100%
第三十一条 按单台机组计算AVC投运率时,扣除因电网原因造成的AVC退出时间。
第三十二条 AVC投运率以99%为基准,月投运率超过99%不受罚电量。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按当月各自机组发电量的0.03%受罚,最大受罚电量不超过当月各自机组全部发电量的0.5%。
第三十三条 省调通过EMS系统按月自动统计考核机组AVC无功调节合格率,即跟踪省调主站无功指令每次调节在5分钟内到达规定死区为合格点,否则为不合格点,机组AVC无功调节合格率计算公式如下:
合格率=执行合格点数/省调发令次数×100%
第三十四条 按单台机组计算AVC无功调节合格率,合格率以99%为基准,每月合格率超过99%不扣减发电量,合格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减当月各自机组发电量的0.03%,最大扣减电量不超过当月各自机组全部发电量的0.5%。
第三十五条 发电厂所有运行机组的AVC同主站AVC闭环全部投运期间,母线电压合格率按100%计算。
第三十六条 任一台机组AVC因故障或其它原因停运,省调按调压运行管理规定对该机组进行考核,计算母线电压合格率。
第三十七条 不具备AVC功能的机组,每月AVC投运率以0计算进行考核,扣减电量为当月机组全部发电量的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