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有关收费标准的函
(皖价费函〔2008〕76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送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有关收费标准的函》(教秘计〔2008〕164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安徽大学等十一所本科院校二级学院学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3〕177号)规定,核定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990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1000元,其中培养成本较高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文理科专业的分类标准按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计〔2006〕15号)规定执行。
二、考虑到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公寓在硬件、软件的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条件,同意你厅提出的住宿费标准意见,即6人间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1000元。
三、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应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皖价费〔2002〕272号)的规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的政策不符的,不得向学生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