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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

  (七)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积极开展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禁毒控烟等青少年健康教育,并保证每周0.5节的健康教育课时。制定并落实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确保青少年休息睡眠时间,保证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
  (八)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降低青少年近视率。中小学教师和家长都要关注学生的用眼状况,坚持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改善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确保照明、课桌椅达到基本标准,改善学生用眼卫生条件。
  三、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保障机制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正确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建立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教育、体育、卫生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等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青少年体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要加大对学校体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各级财政应设立学校体育和卫生专项经费并逐步提高。体育部门应在每年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学校体育工作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优先安排,并足额予以保障。
  (三)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管理体系。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学校应建立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工作体系,切实开展好学校体育工作。
  (四)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的监督与指导。学校卫生是国家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要把城乡中小学生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覆盖人群。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相关卫生医疗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学校的卫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行政区域内学校提供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定期对学校的食品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健康体检、学生常见病防治等开展卫生监督、监测,依法进行免疫预防接种,所需费用纳入公共卫生经费保障范围。中小学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设立卫生室,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负责学生健康教育教学,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巡查制度,加强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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