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萍乡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自查评估和整改阶段(2010年6月)
  各县(区)政府和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市里的考核验收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县(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组织考评组对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各部门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
  各县(区)政府和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申请示范县创建验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考评小组对各县(区)创建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对通过考评的县(区),由市政府授予“食品安全示范县”牌匾。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帮扶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对进一步增强我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要与辖区内的乡(镇、街道、管理处)结成“创建”对子,从经费、设备和制度建设上帮扶乡镇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示范县创建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组织实施,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3、强化指导协调,形成创建合力。示范县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管工作。市直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各地开展创建工作,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要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精心组织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与检查工作,于2008年12月底前将创建工作阶段性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各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发挥工商12315、质监12365、卫生、农业等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的作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明确、定员定责、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在全市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和社会氛围。
  5、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面掌握本辖区食品安全创建工作的信息和动态,及时总结经验,深入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新途径,积极创新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特色。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