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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新余市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规划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新余市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规划方案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8〕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制定的《新余市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规划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六日

新余市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规划方案
(市民政局)

  今年1月中旬以来,我市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给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当前抗灾工作已转入全面恢复重建阶段,尽快修复倒塌损坏的群众住房是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为做好恢复重建工作,现根据《江西省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规划方案》,制定了新余市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规划方案。

  一、灾后恢复重建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㈠指导思想。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灾民生活安排和恢复重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打一场灾后恢复重建的攻坚战,夺取抗灾救灾、恢复重建全面胜利。

  ㈡总体目标。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年2月底前摸清倒塌民房底数,建立台帐;3月底前制订重建方案,开展重建工作;5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重建和竣工验收工作。

  ㈢指导原则。按照“科学规划,规范设计,经济实用,合理布局,规避灾害,确保质量”的原则和“政府领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工作方针,充分尊重受灾群众意愿,采取自建为主,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建房进度,提高建房质量,坚持恢复重建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扶贫开发工作和改善群众生活相结合,与减灾安居工程相结合,切实增强农村住房的抗灾减灾能力,改善灾区群众的居住条件。

  二、灾后恢复重建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市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月底前)

  摸清底数、核定灾情。进一步做好查灾、核灾工作,全面摸清和掌握倒塌损坏房屋的底数,为倒房户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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