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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奥运消防安全保卫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奥运消防安全保卫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8〕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奥运消防安全保卫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五月九日

新余市奥运消防安全保卫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公安部《关于做好2008年火灾隐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公传发〔2008〕113号),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 “力争不出大事,尽量少出小事,有事迅速文明妥善处置,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大型活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饭店等重点单位和部位,实施重点管治,整体防控,努力把火灾隐患消灭在火灾发生之前,实现奥运圣火在我省传递期间和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我市不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的火灾,确保实现“平安奥运”目标。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奥运消防安全保卫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王跃辉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董海涛、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武明、市消防支队政委张友保任副组长,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黄文友及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黄文友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

  三、工作重点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工作措施,全面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排查的范围主要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所、文物古建筑、寺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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