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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⑵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区),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⑶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腺鼠疫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生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外市。
  1.4.3 较大鼠疫疫情(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鼠疫疫情(Ⅲ级):
  ⑴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肺鼠疫或者败血症鼠疫病例数1-4例;
  ⑵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腺鼠疫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一19例,或流行范围波及两个以上县(区)。
  1.4.4 一般鼠疫疫情(Ⅳ级)
  腺鼠疫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9例。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市卫生局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较大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市鼠疫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一般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成立鼠疫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鼠疫应急指挥部。
  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2.1.1 新余市鼠疫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市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任新余市鼠疫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必要时由市长任总指挥,市有关领导、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作为负责全市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指挥机构,做出处理鼠疫疫情的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外侨办、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省电信公司新余分公司、省移动通信公司新余分公司、中国联通新余分公司、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余办事处、市红十字会、南昌铁路局新余站、新余军分区、市武警支队等。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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