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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核查工作的通知[失效]

  经三榜公示后,群众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第十三条 动态管理。农村低保待遇原则上每年审核一次,期间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查核实。根据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农村低保金的手续,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贵州省农村低保核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地区      现行农村低保标准    元/年
  2008年第一季度保障情况      户数   户    人数   人     第一季度人均补助水平
  元/人/季度
  年度审核情况      符合条件继续保留保障待遇     户数     户      人数
  人   其中调整保障
  类别档次     户数  户   人数  人     不再符合条件应取消保障待遇    户数
  户    人数   人
  摸底排查情况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现行农村低保标准-800元之间      户数    户
  人数   人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800-820元之间     户数     户
  人数    人

  政府负责人:  (签字并加盖公章)               民政部门:  (签字并加盖公章)

  *县级汇总表原件由地级收齐后一并报省。

  附件3:
贵州省农村低保核查相关数据对照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地区    2007年末农业人口数    户数     户     人数    人
  2007年末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    2007年末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数    绝对贫困人口数
  户数    户  人数  人     低收入贫困人口数    户数    户   人数
  人     2007年末统计部门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    户数  户     人数
  人    现行农村低保标准    元/年    农村低保核查数据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800元以下总数    户数    户      人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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