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三榜公示后,群众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第十三条 动态管理。农村低保待遇原则上每年审核一次,期间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查核实。根据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农村低保金的手续,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贵州省农村低保核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地区 现行农村低保标准 元/年
2008年第一季度保障情况 户数 户 人数 人 第一季度人均补助水平
元/人/季度
年度审核情况 符合条件继续保留保障待遇 户数 户 人数
人 其中调整保障
类别档次 户数 户 人数 人 不再符合条件应取消保障待遇 户数
户 人数 人
摸底排查情况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现行农村低保标准-800元之间 户数 户
人数 人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800-820元之间 户数 户
人数 人
政府负责人: (签字并加盖公章) 民政部门: (签字并加盖公章)
*县级汇总表原件由地级收齐后一并报省。
附件3:
贵州省农村低保核查相关数据对照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地区 2007年末农业人口数 户数 户 人数 人
2007年末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 2007年末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数 绝对贫困人口数
户数 户 人数 人 低收入贫困人口数 户数 户 人数
人 2007年末统计部门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 户数 户 人数
人 现行农村低保标准 元/年 农村低保核查数据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800元以下总数 户数 户 人数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