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2年,经济强县辖区内80%的乡(镇)达到环境优美乡镇标准。到2015年,所有经济强县建成生态县,村寨整治覆盖面达三分之一,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控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质改善。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科学制定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2008年,解决2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根据农村不同的供水方式采取不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应建立水源保护区,加强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要把水源保护区与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结合起来,明确保护目标和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强分散供水水源周边环境保护和监测,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县级环保部门要开展农村饮用水源监督管理和监测,逐步实行水质月报制度。各乡(镇)要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同时,要大力加强农村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监测,开展地下水水功能区划,制定保护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坚决禁止向溶洞、漏斗、裂隙、暗河内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动态掌握水质状况,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随时达到安全卫生标准。
(二)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根据村寨自然环境及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因地制宜编制村寨整治规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集雨区范围内的乡(镇),要按照工作目标分期分批建设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强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把农村污染治理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配套建设一池三改(沼气池建设、改厕、改厨、改圈),推广“猪--沼--果”、“四位(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一体”等能源生态模式,推行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等措施,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提高农民居住环境质量。积极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建设,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逐步实现农业生产清洁、农村生活环境净化和农民生态文明意识提升。
(三)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认真执行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中禁止区禁止开发活动的要求,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防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污染严重的企业向落后农村地区转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