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府办字〔2008〕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抚州市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抚州市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进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8年我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防止和纠正制约我市经济发展、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目标,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更好更快推进抚州赶超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议对象
根据全省的统一安排并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议对象,分为以下四类:
(一)公安、交通、稽征、公路、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新闻出版、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烟草专卖、环保等18个系统。其中,交通还包括运管处、港航管理处等部门。
(二)政府办公室、发改委、财政、民政、文化、经贸、国资、教育、卫生、科技、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建设、农业、对外经贸、广播电视、民族宗教、体育、旅游、粮食、中小企业、外事侨务、政府法制办等24个系统。
(三)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网通公司,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11个系统。
(四)全市各级公办中小学校和公立医院。
乡(镇、街办)级评议对象由县(区)参照市确定的评议对象,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三、评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