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太原)国际煤炭与能源新产业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8]4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第二届中国(太原)国际煤炭与能源新产业博览会(简称煤炭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共同主办的国家级、国际性、专业化的博览会,将于2008年9月16日-19日在太原举办。本届煤炭博览会在总结第一届成功举办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大型展会经验,制订了《煤炭博览会总体方案》,并经2008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煤炭博览会组委会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第二届中国(太原)国际煤炭与能源新产业
博览会总体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以煤炭为基础的能源发展战略,促进国际煤炭与能源新产业科工贸的交流合作,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商务部、科技部决定每年在山西太原共同举办以“国家级、国际性、专业化”定位的煤炭与能源新产业博览会。根据2008年举办第二届煤炭博览会所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和省部领导提出的新要求,本着创新求实、积极探索、与时俱进的原则,在认真总结上届举办经验的基础上,经充分酝酿讨论,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施能源发展战略,大力倡导科技创新、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突出“促进能源科技交流合作,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主题,打造国家级、国际性、专业化的会展平台。加大招商招展力度,抓好项目对接,提升会展组织水平,注重会展效率效益,强化服务功能,节俭办展办会,努力把煤炭博览会打造成全国一流的品牌展会。
二、总体设计
展会名称:第二届中国(太原)国际煤炭与能源新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煤炭博览会)。
举办时间:2008年9月16日-19日。
举办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举办场馆:山西省展览馆。
展览规模:展馆展场总面积40000u(在现有30000u展览面积的基础上新增室外展区10000u),共设2000个标准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