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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8]4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通知如下:
  王清宪秘书长:协助省长处理省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主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厅综合处、会议处、秘书一处、督查处、人事处工作。
  具体分管: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省档案局(馆)、省参事室(文史馆)、省信息产业局(省信息化领导组办公室)、省政府采购中心、省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
  李建功副秘书长:协助联系财税、人事、民政、国土、发展改革、交通、环保、资本市场等方面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二处、秘书四处相关工作。(对应申联彬常务副省长、牛仁亮副省长分工)
  协助联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环保局、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地税局、省测绘局、省公路局、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残联、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协调联系部门:省国税局、山西证监局、财政部驻山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办、信达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长城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华融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东方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省石油公司、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
  郭慧民副秘书长:协助联系教科文卫和人口计生等方面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信访和办公厅秘书三处、秘书五处相关工作,分管办公厅机关党委、保卫处工作。(对应胡苏平、张 平副省长分工。)
  协助联系部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省体育局、省社科院、省考试中心。
  协调联系部门:省史志院、省科协、省红十字会。
  巨宪华副秘书长:协助联系市场监管、金融等方面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二处、秘书三处相关工作。(对应申联彬常务副省长、胡苏平副省长分工)
  协助联系部门: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金融办、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协调联系部门:太原海关、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西航空公司、东航山西分公司、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山西保监局、工行省分行、建行省分行、中行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交通银行太原分行、光大银行太原分行、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华夏银行太原分行、上海浦发银行太原分行、兴业银行太原分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人民保险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太平洋财险太原分公司、太平洋寿险太原分公司、平安财险太原分公司、平安寿险太原分公司、永安财险太原分公司、新华人寿太原分公司及其他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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