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81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已经2007年12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自治区主席 向巴平措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要求,经对我区1991年至2006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88件政府规章进行清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
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等10件政府规章;宣布《西藏自治区"农转非"户口暂行规定》等2件政府规章失效。
附件:1.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规章目录
附件1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