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河道堤岸绿化治理。
水利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园林部门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绿化管理、修剪、补栽和清除枯树、残枝及余土,做到花坛、绿地、绿化隔离带内无生活废弃物、渣土堆积和白色污染,枝杈上无漂挂物,施肥、移种花草、松土、除草、浇水不污染环境。
(三)河道堤岸私搭乱建、乱摆乱放和擅自种植作物治理。
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河道堤岸私搭乱建、乱摆乱放和擅自种植作物等违法行为。水利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三步式”执法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宣传、督促整改和集中清理活动;公安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市容环卫部门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配合搞好河道堤岸违章设施的清除,打击在河道堤岸和桥梁乱摆乱卖等行为;工商部门配合搞好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证娱乐或活动场所的执法管理。
(四)河道堤岸口门排污治理。
市政部门加强对沿河口门的管理,按照我市汛期对排水的统一规定达标排放,非排水期不得擅自排水和漏污;环保部门加强企业排污管理,定期对河道进行水质监测,做好入河排水口的监督管理。环保部门牵头,联合水利部门、市政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加强对各管辖范围内口门排污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建设部门和市政部门继续推进排水管网调整、合流管道的改造,防止污染河道。
(五)河道水面漂浮物、浮萍和水草的治理。
水利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坚持集中打捞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对所管辖河道水面漂浮物、浮萍、水草的打捞工作;交通部门、园林部门加强对旅游船只经营单位的管理,加大对游客保护环境的宣传力度,采取措施杜绝游客向河道抛撒废弃物品现象。
(六)河道网障、无证船只的治理。
水利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对所辖河道网箱网具进行清理;渔政部门联合水利、交通部门集中清理河道无证船只,清除设障工具;工商部门要坚决打击利用水上船只进行非法经营的活动;公安部门对以上部门开展的清理活动要给予支持和保障。
(七)河道水源调度和水位保持。
水利部门负责合理利用雨洪水资源和引滦水源,科学调度,分阶段适时向海河补水;市政部门加强同水利部门的沟通,做好市区津河、卫津河、复兴河、长泰河、月牙河等二级河道水体循环,禁止排放污水,改善市区水环境;市水利局和海河下游管理局要加强对二道闸、西河闸的运行管理,保证海河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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