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命名2007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学校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命名2007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学校的通知
(沪教委体〔2008〕25号)


各区县教育局、知识产权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4-2010年)》(沪府发〔2004〕33号)文件精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于2006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知识产权工作的补充意见》(沪教委体〔2006〕28号),决定“十一五”期间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和试点学校的评选工作。根据上述文件,现经市评审组评选认定,命名杨浦区控江二村小学等6所学校为2007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静安区第二中心小学等12所学校为2007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学校(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上述学校在原有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不断创新,积极开展创造发明和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关心指导示范学校和试点学校,推广发扬他们的经验,发挥学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本地区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深入扎实地发展。

  附件:1.2007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名单

  2.2007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学校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二○○八年五月六日

  附件1:
2007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名单

  静安区 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普陀区 晋元高级中学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