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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震灾区灾民临时安置点防雷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震灾区灾民临时安置点防雷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办函〔2008〕11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目前,我市已进入雷电灾害多发期,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迅速做好地震灾区灾民临时安置点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确保灾区灾民临时安置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县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地震灾区临时安置点的建设中,依照国家防雷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结合临时安置点实际情况,安装适当防雷设施。
  二、各级气象部门要积极参与地震灾区灾民临时安置点工程建设的选址规划,并加强对地震灾区灾民临时安置点防雷安全工作的技术指导,最大限度消除雷击安全隐患。
  三、有关防雷器材由当地气象部门协助组织筹措。
  四、各级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雷电监测预报业务系统,重点做好地震灾区救灾帐篷、过渡安置房、临时学校、办公场所等人员集中地点的雷电预警预报服务,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提供灾区雷电天气潜势预报产品和雷电预警预报服务产品。
  五、各级防雷检测机构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测和排查,对因地震损坏的防雷设施,或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防雷装置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防雷设施使用单位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六、当地政府要及时公布当地合法防雷检测机构的联系方式,安排专人宣传避震期间防雷安全注意事项,切实做到宣传工作到户、到人。各级新闻宣传单位及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地震灾区受灾群众的雷电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增强受灾群众防雷减灾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灾害避险处置能力;各级气象部门要积极做好雷电灾害防御的咨询工作。

  附件:1.防雷检测机构联系方式(略)
  2.避震期间防雷安全注意事项

二○○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2

避震期间防雷安全注意事项

  1.雷雨天气时,地震棚应尽量安置在低矮、空旷、干燥的地方,切忌在大树下搭建;打雷时帐篷内的人员应蹲在地上,双手抱膝,胸口紧贴膝盖,尽量低头。千万不可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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