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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浉河区游河乡灾后重建新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浉河区游河乡灾后重建新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政办〔2008〕53号)


浉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浉河区游河乡灾后重建新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实 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信阳市浉河区游河乡灾后重建新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8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8〕1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决定选择浉河区游河乡等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作为我市第一批新农村建设的示范乡镇,积累经验,示范带动,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开展。现就浉河区游河乡灾后重建新镇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方针,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在积极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基础上,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搞好乡镇科学规划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整体面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目标

  从2008年开始,在浉河区游河乡分步实施新农村建设计划,逐步达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配套,乡村区划科学合理,建筑美观有序,居住环境良好,乡村管理水平较高,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从根本上解决房屋乱搭乱建、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排乱流等不良状况,使游河乡逐渐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进步的新农村。

  三、主要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群众为主。各级政府要做好政策引导、组织发动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持,主要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共建共享美好家园。

  二是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坚持先规划后整治,按规划布局建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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