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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2008年秋收作物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扩大面积,优化结构。由于今年夏收农作物生产受到低温冻害的严重影响,为此将秋收农作物播种面积指导性计划调增到430万亩,比上年实际增加17万亩,其中秋粮增加11万亩、夏秋蔬菜增加5万亩、花生增加1万亩。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确保水稻150万亩、玉米100万亩、红薯100万亩、其他粮食30万亩、夏秋蔬菜25万亩、花生20万亩和西(甜)瓜5万亩播种任务的完成。在秋粮中,要重点抓好100万亩优质稻、100万亩优质玉米和100万亩红薯的生产,特别要抓好10万亩淀粉专用红薯生产;在夏秋蔬菜中,要重点抓好10万亩加工用辣椒生产。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于资源优势和已有的产业基础,进一步优化种植结构,大力抓好优质稻、优质玉米、淀粉专用红薯、加工用辣椒和水果生产,因地制宜地发展西(甜)瓜、夏秋反季节蔬菜和空心李、无核糯柿、糖枣等特色果品,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特”和产业带相结合的产业格局。要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加大产业培植力度,松桃、铜仁、思南等县要大力发展淀粉专用红薯生产,德江、思南、石阡、沿河、松桃等县要大力发展加工用辣椒生产,沿河、松桃、铜仁等县(市)要大力发展花生生产,努力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原料保障。
  (四)企业带动,规模经营。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扶持和发展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培育壮大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大胆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和农民双赢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推行并规范“订单生产”,提高订单兑现率,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要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跨区域经营,到农产品生产集中区域设置收购网点、建设初制加工厂和原料生产基地。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探索和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市场,承包或租赁闲置土地,实行规模化生产和经营。要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大力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力争通过区内外优质米加工龙头企业的带动,建立100万亩优质稻生产基地,其中“订单生产”面积50万亩以上;通过贵州华力农化公司和松桃宇光公司的带动,建立10万亩优质淀粉专用红薯生产基地,全部实行“订单生产”;通过贵阳老干妈公司、遵义虾子辣椒市场以及区内辣椒加工龙头企业的带动,建立10万亩加工用优质辣椒生产基地,其中“订单生产”面积5万亩以上。要重点培养和扶持秋收作物种植大户50户以上,其中粮食种植大户30户以上,每户当季种植面积不少于30亩;经济作物种植大户20户以上,每户当季种植面积不少于20亩。对重点培养的种植大户,要认真落实优先安排农机具购机补贴,每户给予不少于1000元的物化补贴,农业技术人员“一对一”包户指导责任制等物资、技术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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