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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此次春季防火工作于2008年3月28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8日至4月5日)
  向社会公告工作范围、内容和要求,大力宣传春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召开会议,推动春季防火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林区、进家庭,为春季防火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防火法律意识、防范意识、逃生意识和自救意识。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6日至4月20日)
  各行业和系统主管部门对照春季防火安全隐患大检查的范围和整治重点进行全面自查,同时按规定自行整改。
  (三)复查阶段(4月21至4月30日)
  各行业和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联合消防监管职能部门,对所属单位或管理对象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并对其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核实。对复查发现未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对复查中发现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依法给予防火安全责任人或其他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农村消防工作包保责任制。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成员单位包片区,驻村和乡镇干部包村寨,村组干部包农户的责任制度。各县(市、特区)要把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量化到干部的个人头上,进一步明确乡镇干部和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切实把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纳入驻村干部的重要工作职责之一,列入年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任务。一是层层签定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责任状,一直到村、组,要求各责任人严格按照责任状的要求将其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二是利用节假日、赶集日等深入第一线开展消防宣传,大力宣传野外用火“六烧六不烧”的管理规定,大力普及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对家里有老年人、小孩或智障碍者的农户要列为重点宣传和监督对象,要求其监护人严加教育和看管。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特区)本辖区内发生的火灾,首先由属地乡镇、村以及包村干部组织干部和群众进行扑救,县(市、特区)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杜绝“遥控指挥”现象发生。四是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并积极做好本单位森林防火责任片区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长效机制。一是把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纳入村规民约、寨规民约,实行户户联防、寨寨联防,形成综合施治、综合管理、综合防范的工作格局。二是普遍建立村级森林防火管理组织。由村委会主任及相关人员组成森林防火执行小组,由驻村干部牵头组织,每天对村民的生产用火、生活用火、小孩玩火、“低行为能力人群”用火进行监管,实行早提醒晚检查和白天有看护晚上有巡查的工作制度。三是普遍组建紧急状态下的快速灭火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以村或大的自然寨为单位,对村组干部、农村党员以及青壮年和妇女定期进行灭火救援培训,力争做到一寨一队伍,一村一培训,登记造册,做到人人懂得森林防火知识,人人能组织指挥灭火救援。
  (四)以打促防,打防结合。森林公安、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对森林火警火灾、农村村寨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侦查,严厉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对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和农村消防火灾要及时介入,对查明的森林火警火灾和农村消防火灾的案件要从快、从严处理,并对其中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曝光,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方。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森林防火和防范农村火灾中的约束作用,增强农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防范的火灾预防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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