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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8〕39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
  《铜仁地区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全区春季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铜仁地区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春季防火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平安铜仁”的总体目标,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职责,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防火措施,整改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我区春季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春季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全面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努力减少一般火灾,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群死群伤、连片火灾等事故发生;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大力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三、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1、各林区、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缘边、林内道路两旁、林内林业职工聚居地、木材加工点和加工企业、贮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仓库)、公共聚集场所、林内重要防火设施、林内墓地、农村50户以上村寨及森林火灾易发地段。
  2、各企事业单位、“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以及非重点单位的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化工厂、小汽修厂等火灾事故多发场所、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农贸市场、超市、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以及人员密集生产企业,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备企业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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