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8〕42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领导,积极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深入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解决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工作需要,行署决定成立地区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龙 林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吴天燕 行署副秘书长
      安仕海 地区卫生局局长
  成 员:赵胜芬 地区卫生局副局长
      雷礼泽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先忠 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苏 静 地区发改局副局长
      郭启光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余小松 地区人事局副局长
      张玉德 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建国 地区建设局副局长
      程 梅 地区编办副主任
      田 英 地区计生局副局长
      张 清 地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
      史二伟 地区物价局副局长
  二、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卫生局,赵胜芬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