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监测人
(1)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时、定量监测工作和巡查工作。
(2)负责监测设施的保护与管理,并做好监测工具和仪器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3)负责做好监测记录和巡查记录,定期上报监测资料,同时做好原始记录的保存。
(4)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发布预警信号疏散危险区内群众,并协助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编制方案及预案
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应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地质灾害预防重点,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与范围,重点防范期,防治措施,监测、预防责任人等。
2.重点地质灾害专项防灾预案
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在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时,对本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点,应编制专项防灾预案。
重点地质灾害专项防灾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与范围,监测责任人,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报警方式、人员与财产转移路线、应急通信保障、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应急救助物资的准备等。
3.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各种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处置水平,应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援装备、资金、物质的准备;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与处理程序;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宣传培训和演习等方面的内容。
(二)建立健全灾害档案
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并按要求填写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附件1),向危险区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附件2),向人为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发放人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险情防治通知单(附件3)。
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建档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名称、类型、所在乡镇村组、地理坐标、前后缘高程、长度、宽度、面积、体积、受威胁的对象、监测级别、监测方式、监测周期、监测手段、应急处理措施、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监测人与责任人、撤离路线图等(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