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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我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四)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消费需求。

  进一步提高外贸出口水平和质量。继续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指导和扶持民营企业出口,推动我市更多企业的商品进入跨国公司的采购和连锁经营体系。努力解决外贸企业在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协调贸易均衡发展,鼓励和扩大装备关键件、先进技术和设备以及重要资源型商品的进口。“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增强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提升居民消费,巩固汽车、住宅、家电等大宗消费,合理引导居民增加在文化教育、卫生保健、体育健身、信息通讯等方面的消费。严格落实国家放假休假制度,大力推进本地化消费,加快消费结构向发展型、享受型升级。加强旅游宣传促销,积极推广海泉湾温泉度假、海岛旅游等休闲度假旅游项目,开发更多的旅游产品,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办好第七届中国(珠海)航展、国际赛车等特色活动,擦亮珠海航展和赛车的“城市名片”。抓好假日经济,开展丰富多彩的商业推广活动、各类会展和大型赛事,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到珠海消费。建立健全市场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各种生产要素的有序流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快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坚决打击制假贩假等各种违法行为,改善消费环境。依托“两港”,努力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五)狠抓节能减排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认真落实《珠海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狠抓责任落实和执法监督,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一级一级抓,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政府机构要带头节水、节电、节约办公用品。充分发挥政府节能专项资金和节能推广资金的引导作用,做好耗能大户的节能降耗工作,协助企业制定节能方案,解决节能方案推广中遇到的问题。加快发展公共建筑与市政环境节能节水技术。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节能减排。以火电厂脱硫和关闭5万千瓦以下小火电为重点,消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通过对企业强化管理和治理,实现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推行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培育环保产业。加快出台《珠海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08-2010)》,组织好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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